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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何以“好心得不到好报”

1998-05-10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惠金义 薄先峰

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、第二医院、山西省人民医院和太原市中心医院开展了“三个一”,即“一切为了患者,一切方便患者,一切服务于患者”活动。特别是对一些急诊病人、特殊病人,还实行了先看病后交钱的办法。然而,“好心并未得到好报”,许多医疗费无人支付,致使每家都有百万元以上的呆帐死帐,成为困扰医院发展的一大难题。

1995年夏,天津无业残疾青年杨某由于父母双亡盲流到太原,身无分文、生活无着,从五一大楼前的过街天桥上跳下自杀,没有摔死。交警当即将其送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急诊室。经过两个多月的治疗,骨折基本痊愈,他的亲友将其接走,4000多元的医疗费分文未付。更有甚者,去年夏季一天的深夜,山西省人民医院急诊室爬进来一个男青年,被高压电线击伤,急诊室赶快组织抢救,做了三次手术,截了一只胳膊,他住了三个月院,还没待大腿植皮的伤口痊愈,乘医务人员不备偷跑了,欠下医院医疗费1.388万余元。

90年代以前财政都有“救死扶伤”医疗费补助制度,但近几年得不到。鉴于目前药价上涨,医院负担重,政府应对特困农民、社会盲流人员看大病给予一定的补助或免费,不应把社会特殊医疗费转嫁给医院。

(《经济参考报》98.5.6惠金义 薄先峰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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